塑料

最新最全8月1日起第一批,海口垃圾分类

发布时间:2022/11/17 18:46:08   

5月29日,海口市委副书记、市长丁晖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两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等文件。据介绍,《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两年行动方案(-)》明确:自年10月1日起,全面开展强制垃圾分类工作;年全市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8月1日起,海口这些地方实行强制垃圾分类

据介绍,根据方案要求年7月底前,所有单位、公共区域、试点街道居住区完成垃圾分类容器、分类指示牌、分类宣传栏的设置,张贴分类标识,具备开展垃圾分类的必要条件。年8月1日起,对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包括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试点街道实行强制垃圾分类。年10月1日起对所有区域开展强制垃圾分类,年底前,试点街道80%以上居住区实现分类实效达标(即实现“有分类设备、有宣传告知、有物流去向、有统计台帐、有分类实效”),其余范围实现50%以上居住区垃圾分类实效达标。

明年海口全市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据介绍,年,全市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试点街道95%以上居住区实现分类实效达标,其余范围实现80%以上居住区实现垃圾分类实效达标。全市可回收物资源化回收利用量达到吨/日以上,厨余垃圾(含餐厨废弃物)分类处理量达到吨/日以上,其他垃圾末端处理量控制在吨/日以下。

年7月底前,全市新增5辆有害垃圾专用运输车、67辆可回收物专用运输车、辆厨余垃圾专用车辆;年9月底前,可回收物专用运输车达到辆,厨余垃圾专用车辆达辆,全市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专用收运车辆分别与各类垃圾分出量相匹配。全面落实分类车辆的色彩喷涂及分类标识张贴到位。

全力推进生活垃圾末端分类处理能力建设。到年底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其中可回收物专业分选能力达到吨/日,吨/日厨余垃圾(含餐厨废弃物)扩建项目开工建设。到年底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能够满足需求,其中可回收物专业分选能力达到吨/日,厨余垃圾总处理能力达到吨/日以上。

25个单位参与垃圾分类责任分工

1.市委组织部:负责牵头抓总,通过“党建+”工作方法,组织、协调、督导工作开展。负责将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目标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各地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综合考评。

2.市委宣传部:指导全市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协调市属媒体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公益宣传。

3.市直机关工委:设立机关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队,并通过加强宣传培训、组织垃圾分类志愿活动,增强党员干部文明生活和参与垃圾分类志愿活动的意识。

4.海口综合保税区、海口国家高新区、桂林洋开发区、各区政府:制定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设施设备配套;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发动、教育培训、监督考核等工作。

5.市发改委:负责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

6.市资规局:负责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的规划、选址、建设用地以及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审批。

7.市旅游文体局:制定市旅游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本市旅游行业管理人员生活垃圾分类专题培训,指导、督促各旅游业主体对从业人员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训,通过有效方式向市民、游客宣传引导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督促本市旅游饭店和旅游景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检查考评制度,组织开展市旅游行业生活垃圾分类监督考评。积极开展以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提高生态文明为主题的文体活动。

8.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督有害垃圾规范储存和转运处置。

9.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各区渔业管理部门推进渔港、渔船垃圾分类工作。

10.市科工信局:负责指导、协调、促进全市工业企业推进清洁生产,改进产品包装和限制过度包装。指导、协助智慧环卫和废旧资源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

11.市商务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组织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对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企业进行监管。指导和督促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商业网点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12.市财政局:做好市级垃圾分类经费统筹保障工作。

11.市教育局:制定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负责组织编写垃圾分类教材,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知识纳入市属高校、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学内容;督促全市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建立检查考评制度,组织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垃圾分类监督考评工作。

13.市卫健委:负责做好全市卫生系统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的分流、分类管理,防止医疗垃圾混入到生活垃圾中;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爱国卫生检查考核范围。

14.市民政局:负责指导、督促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5.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对全市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监督检查。

16.市住建局:制定市住宅小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业主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指导、督促建筑工地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17.市市政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行政执法;负责对不按规定分类投放、收运、处置生活垃圾的行为进行行政执法管理和处罚。

18.市园林环卫局:制定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案;统筹构建海口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指导各区垃圾分类配套设施设备的选型;编制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和操作规范;开展全市垃圾分类骨干人员培训;制定市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考评方案,组织开展全市垃圾分类监督考评工作。

19.市交通港航局:制定市公共交通场所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指导、督促本市机场、车站、港口等公共交通场所开展垃圾分类;督促机场、车站、港口、公交站亭等场所及公交车、出租车开展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宣传;建立检查考评制度,组织开展对市公共交通场所垃圾分类的监督考评工作。

20.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协调、指导驻海口部队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1.团市委:负责组织领导各级团组织及青年志愿者队伍,参与并组织垃圾分类工作。

22.市妇联:负责发动组织全市妇女及其家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3.市网络信息办:负责相关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deyishus.com/lkgx/2585.html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