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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城眼垃圾定要扔桶里,文明不差几厘米

发布时间:2025/5/5 15:41:40   

随着城市环境质量的不断提升,市民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随手乱扔垃圾的现象大大减少,但是近日记者走访却发现,部分街道、小区仍然存在垃圾不入垃圾桶的情况,部分市民仍有随手丢垃圾的不文明行为。

小区垃圾桶成摆设

“统计局街路南小山城门前垃圾桶旁边有垃圾,请处理!”“尚东小区14号楼一单元生活垃圾积存,已要求保洁员处理。”……昨日一早,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网格化路长工作群内的路长、网格长就开始上路巡查,将发现的每一处环境问题上报到群里,其中最多的就是乱扔垃圾。

乌兰察布东街浦门前果皮箱外堆放的垃圾

当日,在展东路沙梁平房区,十几名环卫工人正在对辖区内堆积成山的垃圾堆进行清理,清理过后的垃圾点仍旧黑乎乎的一片,散发着令人作呕的气味。在平房区前面一条排水沟旁边,花花绿绿的各类垃圾已经清理完,沟里各类污水混在一起还没有完全消融,在排水沟的边上摆放着几个垃圾桶以及一台污水收集车。然而,就在环卫工人进行清理的时候,一位居民提着一桶脏水直接泼在了排水沟里。记者看到,这一桶脏水里不仅有卫生纸,还有菜叶、橘子皮等各类垃圾。

类似的情况不仅在平房区有,在我市的部分住宅小区院内也时有发生。昨日,在尚东小区院内,记者看到虽然垃圾桶近在咫尺,里面的垃圾也没满,但是仍有垃圾堆放在垃圾桶的旁边。在中海凯旋门小区院内3号楼门前的垃圾桶旁边,同样堆着几个装满垃圾的垃圾袋。“这个垃圾桶想要放垃圾还得掀起盖子,不方便,下楼的时候顺手放在外面,保洁员收拾起来也方便,省的从桶里面往外提垃圾。”采访中有市民竟然对垃圾不入垃圾桶给出了这样的解释。

垃圾虽小也应入垃圾桶

不仅小区院内部分居民将垃圾随手扔在了垃圾桶外面,在部分街道、公交车站牌、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也存在垃圾不入垃圾桶的情形。

“每天早晨的公交车站牌附近是最容易出现垃圾的地方,这里的垃圾主要是烟头、装早点的塑料袋以及纸巾,虽然我们每个公交车站牌前都安装了烟蒂收集器、果皮箱,但是人们还是习惯将烟头随手扔在地上,将塑料袋团成小团扔到地上或者塞到公交车站候车厅的广告栏上,有的干脆塞到了烟蒂收集器里,给环卫工人的清扫带来极大不便。”赛罕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环卫管理四所所长王东耀说。

馨康小区院内垃圾桶旁边积存的垃圾

除了公交车站牌附近,在一些商户门前的果皮箱旁边记者也看到了堆积的垃圾。在乌兰察布东街浦门前的果皮箱旁边,记者看到果皮箱的外面也摆放着一个黑色的塑料袋,而在创业路富春居门前的人行便道上同样摆放着两个黑色的垃圾袋。

“垃圾扔在垃圾箱旁边是常有的事情,我们看到了也就收走了,关键是有的时候我们前面刚刚打扫完,后面就又扔出来了,这种行为很让人生气,如果商户觉得垃圾箱的入口太小放不下大垃圾袋完全可以等我们过来的时候再拿出来,或者和我们商量一下每天定时上门收垃圾也可以,这样直接扔出来不仅不文明也影响环境。”环卫工人王改枝说。

乱扔垃圾属于违法行为

乱扔垃圾不仅不文明,影响城市环境,也无形中增加了各级路长、环卫工人的工作量。“明明顺手就可以将垃圾扔在垃圾桶里,但是有的人就是为了自己方便随手就扔在了垃圾桶外面,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这种情况我们就需要拍照、记录、上报,然后联系小区保洁或者物业公司进行清理,清理完我们还要再次核实、拍照、上报,但是如果居民或者商户将这些垃圾直接放在垃圾桶里,那么我们的工作量就会大大减少,我们的环境质量就会大大提高。”赛罕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仕奇社区网格员王佳说。

其实,无论是个人还是商户在公共场合乱扔垃圾都属于违法行为,都应当受到惩罚。

赛罕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宣传科科长张勇介绍,乱扔果皮纸屑、垃圾、杂物等不仅是不文明行为,也给城市市容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加大了环卫工人作业的难度和清扫工作量。根据《门前三包责任制》《呼和浩特市市容管理条例》《市长8号令》的相关内容,针对这种行为对个人会处以10元罚款,对单位则会处以50元到元罚款。“经过两年多的环境综合整治,市民素质提升了很多,但是城市环境需要我们大家共同维护,希望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能从点滴做起,爱护环境,不乱扔垃圾,共同呵护我们的家园。”张勇说。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王英

校对:王文艳

审读:志伟

编委:郝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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