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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英文版钌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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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钉炭的牌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随行文件和订货单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精细化工,制药、环境治理和其他加氢还原过程用的钉炭。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炭黑总表面积和外表面积的测定氮吸附法
HG/T吡啶加氢制哌啶用钉炭催化剂活性试验方法
YS/T钉化合物化学分析方法﹐铂、钉﹑铑、钺、金、银、铜、铁、镍、镁、锰、铅、锌、钙、钠含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钉炭rutheniumoncarboncatalyst
钉均勾分布在炭材料表面上形成的混合物,炭材料包括活性炭、炭黑、介孔碳、碳纳米管、碳分子筛。
4牌号
产品的牌号由钉质量分数(%)加钉元素符号加炭种类构成,产品牌号的表示为:
5技术要求
5.1化学成分
产品(干基)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5.2催化性能
产品的催化性能要求应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3比表面积
产品的比表面积根据炭材料不同应符合表2的规定。
5.4水分
产品中一般含有大量水,制造厂应明示水分的实测含量。
6试验方法
6.1化学成分
6.1.1钉含量的测定按照附录A的规定进行测定。
6.1.2杂质元素含量的测定按YS/T的规定进行。
6.2催化性能
产品催化性能试验方法由供需双方进行协商确认。杂环加氢聚合类反应活性试验方法按HG/T的规定进行;糖类加氢反应活性试验方法见附录B;杂环选择性加氢类反应活性试验方法见附录C。
6.3比表面积
产品的比表面积测定按GB/T的规定进行。
6.4︰水分
称取约5g产品(精确到0.g),放入干燥洁净的器皿中,然后在烘箱中于℃士5℃将产品烘干至恒重。样品失去的质量除以称取质量值即为钉炭的水分。
7检验规则
7.1检查和验收
7.1.1产品应由供方进行检验或第三方,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文件及订货单的规定。
7.1.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文件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或订货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三个月内书面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应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7.2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一次投料生产出的产品组成。
7.3检验项目
产品出厂前应进行化学成分、催化性能,水分的检验。比表面积在需方有需要,并在订货单中注明时进行检验。
7.4取样
化学成分、催化性能、比表面积,水分的取样:将同一批产品混合均匀,从不同部位取产品总量的1%~5%,但不少于50g,再用四分法缩分至检验所需数量。
7.5︰检验结果的判定
7.5.1产品检验项目化学成分﹑催化性能中有一项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7.5.2比表面积检验结果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7.5.3水分不作为判定项目,提供实测值供客户参照使用。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随行文件
8.1标志
在已检验合格的产品上应附上如下标记:
a)供方名称;
b)产品名称;
c)生产批号﹔
d产品牌号;
e)物理性状;f包装规格;
g〉数量;
h)生产日期。
8.2包装,运输,贮存
8.2.1包装
产品用聚丙烯或聚乙烯塑料袋或瓶包装,整齐放入木箱或纸箱内,用纸屑,泡沫等填料添固,不应有松动现象。
8.2.2运输
产品可以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运输途中不能接触有腐蚀性和有污染的物质。8.2.3贮存
产品应存放于清洁﹑干燥的场所。
8.3随行文件
每批产品应有随行文件,其中除应包括供方信息、产品信息、本文件编号,出厂日期或包装日期外,还宜包括:
a)产品合格证,内容如下﹔
检验项目及其结果或检验结论﹔批号﹔
检验日期;
检验员签名或盖章。
b)产品质量控制过程中的检验报告及成品检验报告。
c)其他。
9订货单内容
本文件所列材料的订货单内应包括下列内容:a)产品名称;
b)牌号﹔e)数量;
d检验项目及要求;
e)协商一致的催化性能检测方法及结果判定﹔f)比表面积检测结果(需方有要求时);
g)本文件编号;
h)其他。
GB/T-英文版bzfy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