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

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

发布时间:2023/1/8 20:59:49   

强化源头治理,抓住塑料制品生产使用的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分类提出管理要求

一年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据统计,目前已有广东、江苏等20多个省份发布本地新版“限塑令”,还有广州等城市出台了更为严格的“禁塑令”。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将逐步减少直至被禁止使用,成为大势所趋。

我国一直高度重视塑料垃圾的环境影响,早在年6月,我国就开始明令推动“限塑”,通过提高使用成本的方式减少塑料制品使用量。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从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出发,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数据显示,我国塑料袋使用量年均增速稳步下降,已由年前一度超过20%下降为目前的3%以内。年至年,超市、商场的塑料购物袋使用量普遍减少2/3以上,累计减少塑料购物袋万吨左右,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近万吨。

从实践来看,居民逐渐习惯塑料袋付费制度,同时,塑料袋替代产品推广应用存在不足,电商、快递、外卖等新业态蓬勃发展等诸多因素,导致旧有的“限塑”政策,已经逐渐进入到了效用递减的瓶颈期。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实施,为进一步治理塑料污染提供了新遵循、注入了新动力。

从国家出台升级版“限塑令”到各地积极跟进制定本地化政策,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成为下一阶段的任务重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到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其中就包括“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治理塑料污染,成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迫切要求。眼下,各地各部门都在推进新版“限塑令”的落地实施,治理塑料污染的力度应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围绕那些禁止、限制性规定,相关部门尤须加强执法和监管,严防不合格、不合规产品进入市场。比如,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等要求,理应尽早得到落实。同时要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和回头看,确保相应目标要求真正实现。

塑料污染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治理起来也无法一蹴而就。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是治理塑料污染的重要方法论。要强化源头治理,抓住塑料制品生产使用的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分类提出管理要求。积极推广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产品,增加绿色产品供给,是一个重要手段,同时也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努力形成更加完善的循环经济系统。各地区、各领域应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积极稳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推进“限塑”不能超越自身发展阶段,不能“一刀切”,要兼顾可行性,把握好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活便利的平衡点。

有力执行、有序推进,最终要落脚到有效实施上。政府要行动起来,做好引导与监管;企业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走绿色发展之路;公众要积极参与,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小小塑料袋,呼唤治理大智慧。建立健全各环节管理制度,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一定能为治理塑料污染、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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