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

塑料污染这样治理

发布时间:2023/3/29 3:11:36   

背景资料

塑料在生产生活中应用广泛,是重要的基础材料。不规范生产、使用塑料制品,会造成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加大资源环境压力。积极应对塑料污染,事关人民群众健康,事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近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年)》有关规定,对北京某便民超市等5户销售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行为进行集中处罚。

案情简介

根据相关线索,丰台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辖区内一家便民超市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发现在其收银台处有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经核实,该超市在经营中将上述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销售给消费者,用于提携所购买商品。

该超市销售不可降解塑料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一百零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未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情况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年)》(简称北京“限塑10条”)

北京“限塑10条”提出,到年底,全市范围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年底,全市范围禁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针对餐饮、外卖平台、批发零售、电商快递、住宿会展、农业生产等六大重点行业,北京“限塑10条”提出强化减塑力度,严控一次性塑料制品向自然环境泄漏。

到年底,本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零售业门店(含门店或电商提供的零售配送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到年底,北京全市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北京市建成区外卖(含堂食打包)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北京市建成区、景区景点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鼓励餐饮堂食服务采用可清洗消毒、重复使用的餐具。

敲黑板,划重点

塑料袋虽小,但它是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尤其是不可降解塑料袋需要年才能缓慢分解,给资源环境带来巨大压力。政府对这一问题高度重视,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了相关违法行为,设置了严厉的处罚依据。在此提醒广大经营者,要严格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为了自己的经营,更为了我们的环境。

下一步,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社会组织深入落实《行动计划》有关要求,多方式、多渠道,加大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内容的宣传、培训,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和社会各界的行动力,持续完善本市塑料污染治理政策体系,坚持“执法普法”相结合,引导市场主体、全体市民共同努力携手治理塑料污染。

来源:北京丰台市场监管

发布单位:中国工商出版社新媒体部(数字出版部)

注重交流执法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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