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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到年底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年,全疆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推广国家确定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年,基本形成塑料污染多元共治体系,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实施方案》提出,禁止生产和销售部分塑料制品。年底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产业政策,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
针对不可降解塑料袋,《实施方案》明确,要进一步推进消费减量化行动,到年底,乌鲁木齐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全部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
针对一次性塑料餐具,《实施方案》明确,年底前,全疆范围内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各设区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年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实施范围扩大至县城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全疆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到年底,各设区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全疆所有宾馆、酒店、民宿均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实施方案》还明确了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鼓励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通过设置自助式、智慧化、共享式等环保、可重复使用的购物袋取代或租用装置等形式,引导和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料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使用企业积极创建绿色供应链,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重点领域新产品新模式规模化应用。同时提出,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石鑫)